社科院昨发布蓝皮书称 今年房价下调可能性不大———
《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0)》昨天发布。蓝皮书认为,2010年全国商品房价格下调的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依然偏紧。
蓝皮书主编、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管理研究所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认为,最近实施的“国十条”房产新政将会是长期性政策,而非短期措施。
发布
去年房地产施工面积达历史高点
蓝皮书介绍,2009年房地产开发建设指标中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不同程度上涨,达到历史高点。
蓝皮书指出,商品房和住宅销售面积及其增速双升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影响,2009年二季度开始,国际、国内经济企稳,特别是国内GDP增速比一季度高出1个百分点,消费者对经济好转信心增强;
二是多数持币待购的消费者,2009年二季度房价止跌回暖后参与到购房行列;
三是2009年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市场销售好转使投资投机购房行为死灰复燃。
调控
此次调控是为建立市场长效机制
“我国的建设用地仍是稀缺资源。如果我们把它作为一个短期性的措施,一旦这个措施停止,会有可能复制2009年后半年市场的情形。”李景国说,“‘国十条’的力度比2007年第四季度政策力度要大得多,我个人认为政策会有效。”
“不要期望这是阶段性的调控,以前我们已经吃过很多亏了,调完一次没有解决问题,继续再调。”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此次调控是为了建立一个市场稳定的长效机制和完善市场,“调控的决心很大,要有长期的准备,因为调控效果不出来肯定不行。”
建议
建立城市住房储蓄公积金制度
“商品房开发建设很难提供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住房。公共部门可以对市场无法有效供给的中低档住房直接介入,支持中小面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李景国说。
蓝皮书建议,改革职工导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李景国说:“我们现在搞的是职工导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建议建立无房家庭户导向的城市住房储蓄公积金制度,改变现在‘劫贫济富、劫青济老’的不合理现象。”
加快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
李景国表示,应加快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持有环节的监管更有利于对垄断和投机行为的制度性遏制。“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未售房产征收房地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对开发企业以外的房产持有按照面积或套数征收统一的房地产资产持有税。”
“当前房地产市场经历短期调整趋于稳定态势,为房地资产持有税出台提供了市场保障,我国一些主要城市房屋、土地普查登记工作也基本完成,日益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也为房地资产调节税出台提供了技术条件。”李景国说。
土地企业应交开发进程保证金
李景国建议,应要求部分土地企业在交土地出让金的同时,交出相当数量的开发进程保证金。由土地管理部门在其土地开发的各个环节实行开发进程的监督,对土地延缓开发进程的企业收取全部或部分开发进程保证金,严重囤地的企业可收回土地使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