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将建7万套(间)公租房。该省规定,新建公租房配建商业店铺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采用划拨地建设的公租房,其配建的商业店铺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其分摊的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按土地出让方式确权给购买者。出租出售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此外,福建鼓励各地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租房,引导社会发展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