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行多个措施稳定我省房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规定,我省新建住房要公布限价不能超“标”;房价上涨过快约谈问责负责人;已供房地产用地两年不开工收回;未完成保障房计划暂停下一年度商品房开发等。
新建住房限价不能超“标”
我省规定要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市(地)政府(行署)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向社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价格涨幅控制指标原则上应参考当地CPI涨幅且低于本地区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涉及的统计指标原则上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统计指标为依据,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中的新建住宅指数为依据。
房价上涨过快约谈负责人
我省规定,为稳房价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招拍挂出让中出现溢价率超过50%,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约谈有关市县政府负责人。
保障房指标成硬杠杠
为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落实,我省将实行商品房开发计划和保障性住房计划双挂钩措施,年度商品房开发计划要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对未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建设用地未落实的市县,暂停其下一年度商品房开发计划和项目用地供应。同时,以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
商品房预售网上联机备案
在净化房产市场,确保百姓买到放心房方面,我省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实施总量控制和区域限批,使我省企业数量与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相适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要定期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情况、人员情况以及经营行为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国土资源和银行等部门要停止对其土地审批和发放信贷。
而对存在以各种理由提前违规销售、囤积房源等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坚决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并要依法作出严格处罚。我省将强力推进商品房预销售网上联机备案制度,各市县要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和网上联机备案,力争2011年年底全面实施。(记者 王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