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汉口常码头的程女士反映,她买来已12年的房子居然还登记在别人名下。
1999年,程女士花6万元向江汉区环保局购买了一套位于常码头发展三村的房子,并居住至今。今年3月,程女士办理房屋登记时,发现这套房子竟登记在常青五路的李婆婆名下。为此,她多次要求李婆婆和江汉区环保局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李婆婆觉得一头雾水,自己根本没有在房内居住过,也没有这套房的产权,如何去帮助程女士过户?即使可以过户,产生的税费和其他后续问题怎么办?
原来,1990年,江汉区环保局买来一批房子,作为“解困房”分给职工居住,并将其中一套房登记在李婆婆名下,但李婆婆并没有在这套房内住过。1999年,这套房被卖给程女士。
今年4月中旬,程女士将李婆婆告上法庭。而李婆婆更加郁闷,自己与程女士素不相识,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莫名其妙被人告上了法庭。
6月24日,法院调解时,江汉区环保局承认,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当年登记错误。李婆婆则同意配合程女士办过户手续,如过户之后该房屋产生新的法律纠纷,李婆婆概不负责。(记者 刘光明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