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广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了广州市保障房建设情况。广州市政府在汇报中表示,今年广州将开建8.5万套保障房,约占全省1/4强,超过“十一五”总规模。而人大代表则从数字中发现了问题:“多建的保障房是为了完成指标吗?如何分配?”
保障房受益面将扩大
据介绍,今年广州保障房的建设量大、时间紧。按照目标计划,广州今年计划筹建84959套保障性住房,超过了“十一五”期间8.07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总量;截至7月20日,已完成过半。而另一组汇报数据则显示,广州调查在册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有77177户,已累计解决75143户,完成了总目标任务的97.36%,剩余的2034户(约2.64%)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注意到了其中矛盾:“多建的保障房是为了完成指标吗?如何分配?”这一质疑,却引来了一个“利好”消息。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周强表示:“等这2000多户解决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或将提高到2万元或以上,扩大保障房的受益面。”
据了解,新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很快将根据保障房的需求和广州的保障房建设能力进行再测定。
公租房分配使用将立法
为了解决不同阶层的住房需求,广州市出台了几种房型: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和商品房。这当中,公租房分配和使用尚未实施,也是广州唯一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一种房型。周强举例道,现在的确存在很多“夹心层”,廉租房超标,经适房又买不起。“对于这部分人群,希望能通过公租房来解决。公租房的覆盖面将是最广的,可以实现中等偏低收入人群的全覆盖。”
公租房租金按什么样的标准制定?现有廉租房租金制定是否合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永忠表示:“发达国家的保障房是按市场价来定价的,廉租房租金是市场价的1/4,公租房租金是市场价的1/2,不是政府部门自己想要定多少钱就多少钱。我们目前的做法是有违市场规律的。这样就会造成收益、维护等一系列后续问题,目前公租房、廉租房产权和管理都掌握在政府的手上,其实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谁建谁管理也会出问题。”
对于广州即将出炉的公租房会如何收取租金、受益人群如何划定,以及公租房的建设和使用等等,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周强透露,年底前将出台专门针对公租房的法规条例。
关注保障房热点,代表辩论激烈
PK一:
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该不该搞?
对于目前热议的由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以抑制房价的问题,也引起了广东籍全国人大代表的注意。就这个话题代表们也分为了两派立场。
全国人大代表李妙娟
在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的问题上,我们广东其实是卡死了。我去过内地的几个省,包括北京在内,单位自建房、集资建房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其实只要是为民为群众,在集资建房上政策可以不要限那么死。比如四川,在汶川地震后又重新启动了单位集资建房,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每人一套,没有房的先挑,有房的后挑,也很公平,群众也没什么意见。外省都可以做到,广东省却是自己限制了自己,没有用好“先行先试”的优势。
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
集资建房很多地方不允许,但其实也变通在做。比方说单位拿出一块地,找一个小的房地产公司来摘牌,别的开发商出于种种考虑不会去竞争。建好后,再由单位订个内部价也就等于集资建房。但其实这种情况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我们现在真正要解决的就是低收入者、贫困户这一块,刚才我说的那种操作方法其实是不好的,这种做法某种意义上既干扰了房地产市场,对低收入者来说,他的住房也没有解决。
PK二:
农村集体用地能不能建保障房?
农村集体用地可以解决保障房建设的用地紧张问题,但集体用地该不该拿来建保障房,也引发了代表的两派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李秉记
广东应该积极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建保障性住房,简化一些土地使用的手续来保证保障房建设的用地。比如多少面积以下的土地,可以先用再审。比如保障房建设占用了多少耕地,可以报备后先用,再在别的地方垦出相同面积的土地由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如果土地面积方面有问题,就问责。
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
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严格上来讲是按照村的人口、出生率规划好的储备建设用地,如果我们现在就把这些地给用完了,子孙后代怎么办。况且,那里交通不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又跟不上,就算房子的价格再便宜也不会有人愿意住。另外,也等于将低收入者都集中到了一起,某种意义上讲会形成新的贫民区。还是按现有的政策好,拿地的时候考虑保障房的配比,低收入者住在富人社区,一方面可以享受交通、医院、银行等配套,另一方面,可以就近从事一些家政、清洁卫生等配套的工作,这样才是人性化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