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根据材料的燃烧性能,将材料分为非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和燃烧材料。耐火极限的单位为小时(h),是指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发生穿透裂缝或背火一面的温度升高到220℃时止的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的耐火性能最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