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刺激房地产市场。《意见》包括26条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房、购房税费、住房贷款等方面内容,其中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其首要内容。
意见明确,山东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问题。通过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增加限价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比例和建设规模。
意见还规定,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对涉及房地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清理,减少收费环节和手续,有助于房地产企业降低开发成本;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