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自5月1日起,重庆市相关部门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其对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进行公示。
重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的执行范围是,2013年5月1日以后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住宅项目名称、位置、规模、楼栋、朝向、楼层,昼间、夜间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
根据重庆市的相关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从商品住宅预售开始之日,在项目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其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直至商品住宅销售结束。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及防治措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执行公示制度的,环保部门责令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