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五,杭州某股份制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收到了省银监局的一纸文件,要求当地商业银行不得放松或变相放松二套房房贷。看来,收紧“二套房贷”已势在必行。而此前业内期盼的房贷利率市场化定价恐将落空。
优惠政策再度收紧
昨日,记者从浙江省银监局证实,有银行“二套房贷”的利率执行上未严格执行央行政策。
“作为监管部门发文,是出于市场公平角度,提醒商业银行注意市场秩序。”相关人士表示。
省银监局明确表示,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且不属于改善性住房,以及多套住房的,坚持“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的贷款条件。
其中最具杀伤的就是,对非改善性需求的二套房房贷明确表示不得优惠,不允许银行打“擦边球”。
“二套房贷”放松计划搁置
杭州某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称,银监此次发文,是对“银发〔2007〕359号”文的重申。不过,除再提可比照首套住房“两成七折”优惠的条件外,浙江银监局还细化了对各金融机构的要求。如加强对借款人原住房面积、资质的审查等。
“这么一来,我们原计划在本周要上报总行的文件就要缓缓了。”某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称,分行原打算在本周上报总行期望放松“二套房贷”的报告。按计划,分行拟对利用银行贷款购房但已结清的,再次贷款购房客户,比照首套住房优惠政策。该人士称,细究银监的文件,已结清银行贷款再次贷款购房的,仍然不在享受优惠之列。
至于杭城其他银行,目前也都对外宣称严格执行央行政策。不过,确有业内人士透露,对银行认定的个别优质客户,1.1倍的贷款利率有时只是一纸空文。
银行希望利率市场化
省银监局的一纸文件,让不少业内人士直呼措手不及。有的搁浅计划,有的改变对外口径。有业内人士抱怨,有关“二套房贷”政策,似乎从来就没有明朗化过,自2007年底开始执行至今,时紧时松。站在商业银行角度,自然不会撒手房贷这块蛋糕。
有业内人士提议,有关二套房贷的利率,最理想的状态是,在央行界定的范围内,能给予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银行可以根据房贷客户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如是否优质客户、是否购买理财产品、是否信用卡客户等,最终给出定价。
甚至有银行人士打趣说,利率由银行自主浮动无可厚非。“就如菜场买菜,有时抹去点零头也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