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介绍,按照规定,每户购房者必须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去年2月1日起,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调整为多层100元/平方米,高层200元/平方米。截至今年2月28日,全市归集户数140万户,共有158个小区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073万元,维修工程涉及电梯维修、屋面防水等159个项目。
记者了解到,只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小区才能划转资金到业委会专用账户,而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也可以申请使用这笔资金。
但如果使用这笔资金,都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