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城市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乡村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的问题,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迫在眉睫。而在这过程中,城乡土地制度的相互承接成为重中之重。增加供地当然不是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的主要目的。这只是在实现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一个副产品,是从我们房地产业的角度看到的一些机会。”张秀琴指出。
不可否认的是,推进农村的土地整合、产业发展,需要庞大的资金,这资金不可能来自农村和农民的自我积累,只能来自于由城市化推高的土地收益。而一旦城市资本与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形成真正的良性互动,开发商拿地的模式也会有所转变,比如不但可以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也能与集体、私人协议获得土地。“估计集体建设用地形成广泛流转后,会有相当一批开发商瞄准这块成本较低的土地市场,开发布局也从城市向郊区转移。”张秀琴认为。(记者 李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