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翟烜)《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前天起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市住建委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过户的手续将得到简化。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购房人无法取得资金过户协议,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包括,房屋发生多次交易,因以前交易时维修资金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找到初始购房人;还有售房人恶意拒绝配合购房人办理维修资金过户手续。为解决以上问题,《办法》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只需持房屋权属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