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广东省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低收入农户“住有所居”目标,广东省政府决定投入逾54亿元人民币支持全省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
据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8日首次向媒体明确介绍,广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决定,从今年始到2015年,广东省财政安排54.15亿元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广东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
《意见》指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和谐稳定。近年广东加大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力度,7年来完成15万户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但经过全面核查统计,目前广东仍有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存在住房困难问题。
为进一步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见》明确,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分类指导、自力更生、多方支持”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未来5年广东省财政安排54.15亿元专项资金将54.15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实用、卫生的安居房。
《意见》要求,广东省各地要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改造建设资金。2012年年底前,重点完成列入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范围的3409个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