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在多路探索公共租赁房的运作方式。
杭州市政府8月19日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通报会,宣布推出6个地块约171亩土地,用于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6个地块周边配套均较成熟,部分区块周边商品房均价已突破3万元。
浙江省内杭州、温州、宁波等地房价地价直逼一线城市,对人才引入及社会综合考量一直是个不小的压力。
8月,浙江省政府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浙江各市、县等政府要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房体系的重点。本报了解,目前杭州、温州、台州等地房管部门,均在研究各地公共租赁房的建设方式,其中温州公租房具体实施办法已经在征求各方的意见,近期即将出台。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告诉本报,今年国家和浙江省都发布公租房建设意见,对于浙江而言,在房价高的城市中,公租房对解决外来人口和大学毕业生的住房问题意义相当大。
“杭州从2006年开始就建设针对毕业生和外来人口的保障房,称之为经济租赁房,大概每年有100万平方米左右,相当大程度上缓和了住房需求,这样的建设应当推广。”贾生华表示。
民资嗅觉灵敏
公租房呈现的商机已经被浙江发达的民资嗅到。
浙江版公租房意见框定了浙江的建设模式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浙江省政府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多渠道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据悉,目前位于杭州九堡的“江干科技经济园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主体结构已经建成,这套公寓有700多套房源,预计到年底可竣工。
该项目的投建主体,正是嗅觉灵敏的浙江民营企业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此外,浙江盈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三墩创业人才公寓”预计年底动工,康桥镇吴家墩村经济合作社投资2亿元建设的占地面积达71.25亩的“吴家墩村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即将完成工程招投标,下沙街道高沙社区投资建设的“高沙文盛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
杭州政府把大学生创业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统称为“两项公寓”,纳入杭州公租房框架中,杭州眼下在建的两项公寓共有25个项目,累计开工74万平方米,其中12个由民资投资建设。
据杭州市的政策,“两项公寓”由各区牵头组织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而杭州版公租房意见也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浙江工业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告诉本报,公共租赁房,投资回报的租期较长,对于民营企业并不是最好的“划算买卖”。“投建公租房的民营企业,一方面可能是当时的土地成本非常低,另外一种也存在是帮政府代建,建设完工后,可能需要统一交给政府管理。”
土地转性之辩
浙江版公租房意见指出,在符合土地总的利用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过政府的批准企业可以把原来土地的使用性质变更,用来建立公租房。对此政策,外界颇具争议,有声音表示,缺乏监管,开这一口子将为企业在土地转性中捞到好处。
对此,浙江省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卓勇良告诉本报,浙江的政策同时指出,如果租不完的部分,要交予政府统一运作。
“与此同时,这样的公租房,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能够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又规定租期不得超过5年,建设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对于杜绝企业在其中运作的利益空间有一定的作用。”
“我们去日本考察的时候,很多日本的公司工厂都有职工家庭的居住宿舍,运作得很好,国内的一些城市也应当进行适量的借鉴。”
除了通过运用企业自己的土地建设公租房外,浙江已经下定狠心,拿出一批地块单独建设,解决相当大一部分无保障非大型企业员工的租房需求。
其中6个地块分别位于城西塘北、庆隆、蒋村、城东牛田、三里亭、城北花园岗,占地面积共171亩,预计可建公共租赁住房40余万平方米。
杭州市房管局局长周先木介绍,考虑到降低保障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成本,公租房地块都选择了周边配套较成熟的地区。
杭州市目前已基本明确了2010-2012年公租住房建设目标:不少于120万平方米。这些住房将面向符合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但暂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第一类夹心层家庭”和“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第二个夹心层家庭”两类夹心层人群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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