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募集资金将用于北京、苏州的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6月4日,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本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
文件显示,证监会于2009年5月31日核准首开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资料显示,证监会已于2009年4月22日有条件通过了首开股份的本次定向增发申请。根据文件,首开股份本次增发的价格不低于11.56元/股,增发募集资金将用于北京、苏州的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