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昨天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提出了多项在国内首创的制度,被业内的专家认为是目前中国物业管理最先进的制度。本报记者昨天专访了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和市法制办副主任李灵雁,道出《办法》出台前后的故事。
调研:梳理归类物业矛盾
新京报:新规出台经过了多长的时间?
张农科:5年。
新京报:5年的时间,做了什么工作?
张农科:首先,我们对于这些年物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归类,发现主要集中在四大方面。然后也借鉴了国际一些先进城市的经验,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进行逐条梳理,提出解决的办法。可以说,当前物业管理中的主要矛盾问题,在新《办法》中都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征询:网民意见参与修改
新京报:《办法》制订过程中,征求了哪些方面的意见?
李灵雁: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同时也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有741位网民在网站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分别召开了与物业企业、开发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座谈会。另外,考虑到广大业主的关注,还专门召开了2次与网民意见代表、业主意见代表的座谈会。这是政府“开门立法”的一次尝试。
新京报:《办法》中有哪些条款,是在吸取了网民意见后修改了?
李灵雁:比如说当时提的比较多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能,这是当时居委会提的比较多的。还有比如业主委员会备案,之前是规定了一定的备案期限,后来听取大家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当场备案。
新京报:业内的专家对《办法》的评价很高。
李灵雁:如果说这个《办法》提出了先进理念的话,也是业主、物业企业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认为应该将《办法》在实践中检验之后,才能评价。探索和创造,我们仍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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