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一个县煤炭局局长,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山西省蒲县法院近期审理的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案,因为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郝鹏俊一审被判刑20年。
法院罚金高达2.6亿元
郝鹏俊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
专案组在郝鹏俊家查获的3.05亿元违规违纪资金中,仅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的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此外还有郝鹏俊本人及其亲属的存款1.27亿元。
蒲县法院宣判,郝鹏俊夫妻因逃税罪被处以巨额个人罚金,连同判罚成南岭煤矿的单位罚金,罚金总额达2.6亿多元。
蒲县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时任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出资2万元经营蒲县成南岭煤矿。
2005年8月,中纪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限期撤资。郝鹏俊与其堂兄、妻弟签订假退股协议,而郝鹏俊夫妇仍是决策者。
成南岭煤矿规模迅猛扩大,由一个几十万元投资的窑口子,发展成总资产5285万余元的大煤矿。
购20万枚雷管藏井下
据查,2007年蒲县一次煤矿事故后,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但成南岭煤矿却继续非法生产。
2006年至2008年,通过郝鹏俊的关系,成南岭煤矿超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藏到矿井下面。
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发现从2003年到2008年,成南岭煤矿共偷逃税款1871万元。
办案人员认为,郝鹏俊得不到及时查处,究其原因是郝鹏俊与某些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出了问题会有各方面的人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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