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解决停车难推行了“错时停车”。但近日,我们在走访发现“错时停车”并没有真正推行。8月10日,西安正式出台“十一条”,将车位租售正式纳入房产调控。
建议政府部门带个头
“错时停车”已经试点近一年,究竟是否可以向全市推广,目前公安部门还没有定论。错时停车也有许多矛盾急需解决。专家分析说,首先许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由于安全和管理等问题,不愿意对外开放,需要政府部门做榜样,做工作。同时,受到城市区域功能定位的影响,一般居民区集中的地方,是很少有企事业机关的,如公园南路和建工路几乎成了停车场,但周边却没什么可供错时停车的地方,这个问题也要想办法解决。专家认为,在停车矛盾日益严重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值得推广和尝试,毕竟可以多开辟出许多的停车位。建议2多建立体停车场
张先生是南郊青龙小区的业主,他认为,现在小区停车位确实比较紧张,很少有小区能达到1:1的配比,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持续增长,1:1的车位配比也很难满足业主的需求。在现有的空间基础上,这种状况完全可以得到改善。比如说,开发商可以多建立体停车场,尽可能地提高空间利用率,提供更多的停车位,车位数量上去了,价格自然就能低一些;开发商还可以将空闲的停车位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业主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另外有关部门也应该对路边违法停车进行规范,并尽快制定小区停车位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车位租售纳入房产调控
当小区车位少于房屋数量时,每套房只限购买一个车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车位、车库归属进行约定;车位、车库租售价格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由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西安市物价局联合下发的《西安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通知》(下简称《通知》)共“十一条”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并施行。这是西安首次明确规定将车库和车位纳入房地产调控,同时出台措施,加强租售监管,维护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应按照申购顺序销售车位、车库,在车位配比不超过1:1时,按照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的原则销售;也就是说,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不少于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房屋套数,房屋购买人则可以购买或者租用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多于一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而对于暂未售出车位、车库,则由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营。
为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通知》确定了车位规划建设情况和租售方案的事前公示制度。即开发企业首次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将开发项目车位、车库规划配比情况、销售价格在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明确,并在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租赁车位、车库前应合理确定车位、车库租售申报备案价格,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明码标价,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同时,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通知》还确定了业主在转让房屋时,原则上应将取得产权的车位、车库一并转让。
此外,《通知》还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就小区公共部位进行停车位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停车位规划功能等。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规租售开发企业,确定了通报、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文/汽车之家 白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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