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发布消息称,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住宅用地的70%;征地率或供地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等比例扣减申报用地规模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城市用地及时审查报批,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进一步改进有关工作,缩短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周期。
同时,城市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
征地率或供地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其中较大的差值,等比例扣减申报用地规模。
“通知”还提出,依据城市规划和发展需要,按照首先满足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工业用地的原则申报城市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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