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北京总成交土地为26块地,总建筑面积为2823547平米,总成交金额为132.46亿。平均楼面均价为4691.4元每平米,溢价率为150.4%,其中居住类用地为:4块。总建筑面积为673034平米,总成交金额为89.55亿。楼面均价达到了13305.4元每平米,溢价率更是高达140.7%。
开发商拿地激情依然高涨,1月土地市场国企占绝对主力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在创造了楼市历史最高成交量的12月,土地市场也呈现供需两旺的火爆场景,开发商资金充足,地价屡屡冲高,地王频频出现,在12月拍卖出的12块住宅用地中,除了国企保利及远洋创造的地王外,绿地在房山的地块、隶属于城建的新城时代地产与中建地产分别拿下的大兴地块。在12月共有5块地为国企拍得,而另外7块中小住宅用地为民企获得。
但是这一情况在1月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国企资金充裕、财大气粗在民企开发商已经因为市场成交下跌而在土地市场部分观望的情况下,1月的住宅土地市场被国企占据了大部分,共4块土地,有3块被国企拍得。特别是中海地产拿下的丰台六圈地块,经过了187轮竞价。
在地王依然频出的情况下,土地市场也出现了一些回收闲置土地的情况。
近期部分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国土部督办:18宗闲置土地 收回2宗
2010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宣布,09年12月国土部挂牌督办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结果,其中有2宗土地被收回。另外的有5宗已经动工建设,7宗近期准备开工,2宗收取土地闲置费,还有2宗有开工意向。国土资源部此次挂牌督办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9省(区、市)。
北京:大龙地产顺义“地王”被收回
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我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问题的公告》中,8家开发商因欠缴地价款、招拍挂成交后未按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继续拿地资格。
2010年2月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文公告,令创下北京2009年(总价及楼面地价)双料“地王”记录的北京大龙地产拍得的顺义区地块,最终被收回。其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也被全数没收。
上海:收回并督促开工8块闲置土地
2010年1月8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宣布,拟会同相关区政府收回并督促开工8块闲置土地,总面积共66公顷。自2009年以来,上海市规土局对全市批而未用闲置土地做了专项清理,近年来已收回闲置土地40幅、136公顷。
广州:五“地王”被政府收回
2010年1月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证实,恒大地产于2008年1月8日以41亿元高价拍得的员村绢麻厂地王已经被政府收回,罚没1.3亿元保证金。另外富力地产的云祥路地块、金地集团番禺地块、中莱投资的科学城地块也已经被收回,只有保利地产的金沙洲地块,仍由开发商留用开发。至此,广州5宗涉及国内几大开发巨头的高价土地,大部分都重新回到政府储备当中。
南京:招商地产仙林“地王”被收回
2009年12月15日,南京市国土局收回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实创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地产和香港九龙仓)在2007年12月竞得的栖霞区仙林湖G82地块,并没收竞买保证金2.45亿港元。
南昌:正荣置业“地王”被收回
2009年12月14日,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发出公告,依法无偿收回南昌正荣(新加坡)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受让的位于西湖区站前西路121号40.5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获得3517.136万元的定金收入。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认为:
·打击囤地力度加强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下,中央打击囤地、清理闲置土地的力度明显增强。近期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响应中央号召,通过收回、罚款等行政手段,集中清理了一批闲置土地。
·督察闲置范围偏小
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披露,截至2009年底,全国仍然有约1万公顷闲置土地,其中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占比达46%。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际情况中,受到整肃并收回处理的土地屈指可数。
·受罚企业不乏名企
2009年12月24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9省份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华润置地、保利地产、中海地产名列其中;2010年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公布的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名单,合生创展、龙湖地产也“榜上有名”。
·土地市场影响有限
旧地王的收回并没有阻止新地王诞生的速度。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成交价格不断上涨,“地王”仍然不断出现:255亿元的广州亚运城地块,92.2亿元的上海外滩8-1地块……最典型的例子还属福建正荣集团。正荣集团的南昌单价地王被没收仅三天后,又在南昌举行的土地拍卖会上,以2.1亿元的高价拍下了该市朝阳洲地区的一块土地。2个月后,更是以60亿夺下福州新地王。可见,收 回土地对其没有丝毫影响。
·春节后可能形成土地供应高峰。地王可能继续频出:
截止在2月份春节假期前都无土地成交,针对目前土地市场依然火热的情况下抑制了一个月的北京土地市场可以在节后继续频出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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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理的最新规定
中央: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称,今后在土地出让中,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2010年1月,国办再次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
南京:2010年1月7日,南京国土部门出台新规明确,市区单幅地块出让不得超过20公顷,超过20公顷的必须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后才能批准。出让土地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总价的50%,且要在土地拍卖后的一周内付清。
上海:2010年1月20日,上海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了 《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要求闲置土地的建设单位须于2010年3月22日前完成登记。
广州:新修订的《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将在近日颁布实施。《办法》规定,土地闲置费不再按月计收,而按出让土地价款20%或划拨土地价款20%一次性征收,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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