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北京市二手房成交量已超过一手房。由于二手房买卖主要发生在个人之间,可变因素较多,极易引发纠纷。昨天,工商部门对近期房屋交易的纠纷热点分析显示,由于二手房价格涨跌变化快,“激情”购房导致匆忙签约,漏洞百出的合同引发的纠纷猛增。
由于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房屋买卖双方没有全面考查,匆忙签订合同。
这些“激情”购房行为导致合同漏洞百出,后期履行时暴露出种种问题。如签订合同时未征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贪便宜购买央产房、大产权房,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无法获得产权;还有一些人“激情”购房,合同条款都没有仔细研究,履行时才发现没有约定具体缴款方式及期限。
“由于近日二手房价波动较大,买卖双方毁约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履行合同时间较长。由于新政策出台,近期房屋价格波动较大,在这个市场环境下,买卖双方极易受利益驱使,以种种理由违约。”崇文工商分局合同科有关负责人分析说。
另外,很多房屋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订“阴阳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的约定存在差异,且文本内容大多不规范、不明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争议。尤其是在房价变化较快的情况下,一些事后反悔的人也会以此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工商部门提醒说,消费者买卖二手房应注意这几方面:经纪机构资质是否齐全:这是规范交易的基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房屋产权是否明晰,如房屋是共有财产的,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商用房和民用房使用年限不同,居住、投资价值也差别很大;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付款过户时间、费用交接时间、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注意使用补充协议: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另附条款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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