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举措
今后,如果住房保障部门接到政策房申请家庭有不实申请行为的举报,将约谈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来参加谈话,则将被视为放弃申辩权利。
昨天,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政策房的资格审核管理进行了细化。
虚假申购5年内禁再申请
《通知》规定,申请家庭在申请或轮候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等状况的,经复查属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并公开曝光。该家庭自被取消申请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对于已签订经适房或限价房购房合同的家庭,住保部门将及时向开发企业发放通知,开发企业自接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按合同约定与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并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被举报家庭30日内复查
《通知》还首次对虚假申请政策房的举报查处进行了细致规定。如果住保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申请家庭有不实申报行为的,将在30日内会同街道、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将通过约谈当事人、入户调查、单位走访等方式进行。当事人不按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谈话的,视为放弃申辩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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