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想出售,但是原来购房的发票找不到了,该怎么计税?”“我想把房子转到儿媳名下,办‘赠与’该交多少税啊?”昨天是“史上最严厉房产新政”公布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一早在海淀地税服务大厅看到,这里的人流量比平常骤减了三分之二左右,但咨询的市民不少,一些手中有多套房的中老年人也纷纷赶来,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
记者上午10时在交税大厅看到,平常拥堵的情况大为改观,只有审核材料区域有二三十人,契税办理大厅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两名人员。在一层材料审核区,一对老夫妇告诉记者,由于担心今后政策越来越紧,多套房在出售或持有时税负增加,想抓紧时间把手中的一套房转到儿媳名下。
“最近中老年人卖房有点儿扎堆,这不刚办了一个。”一名中介人员介绍,老人如果是办理“赠与”手续,涉及到公证费、契税、个税。算下来比“卖”给儿媳还要多交不少钱。
根据新政,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昨天,窗口工作人员在回答市民咨询时表示,以前是建议卖房人尽量找到原地产开发商,或者通过市建委取得相关房价证明。“如果实在找不到发票,将按照有关政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工作人员表示。
住建委有关方面表示,关于建委和税务部门的联网,住建委已经把接口预留,购房人保密的个人信息,住建委也多次研究予以明确,税务部门下发通知后,联网即可实现。市地税局方面表示,地税工作人员如何利用建委相关信息来确定应征税款,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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