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土地不再“价高者得”须防暗箱操作
央企在京一日三夺“地王”之后,北京有关部门立即做出反应:一是将暂时不再安排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以稳定土地市场;二是改进土地交易方式,不只是以“价高者得”。 北京的这种反应及时且必要。暂停热点地区高价土地交易,可以给“地王”热泼一盆冷水,让开发商清醒一点。改变“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方式,也是公众所期待的。
以往,土地出让方式都是“价高者得”,这也造成了“地王”频现。有两点可以证明这种说法:一是2009年全国商品房用地出让交易中,采用招标方式的只占2%,但以“价高者得”出让方式——拍卖和挂牌,分别占交易地块总数的18%和80%。二是实行招拍挂制度前的15年,据统计我国房价平均每年增长率为5.1%;但实行招拍挂制度之后的2004年到2010年,房价年均上涨10%以上。显然,土地“价高者得”的出让方式客观上成了高房价的推手。 笔者以为,改变“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方式至少有两点益处:一是能遏制“地王”控制地价,“地王”不但拉高了地价,同时哄抬了房价;二是能调整土地财政,不少地方的土地收入占地方财政一半左右,改变“价高者得”将有利于削弱地方政府的土地依赖症。 据报道,北京土地新的交易模式,是在一块土地交易前,将委托专家和评估机构,根据这一地区目前的房价和地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个地价的合理区间。如果土地竞价超过了这一区间,仍然还有开发商要加价,就综合评定竞标开发商的资质、资金能力、开发建设规划,特别是配建保障房和承担公益性设施建设等内容,来确定最终竞得者。这种交易方式的优点是控制非理性土地竞价,综合评估开发商和项目规划,增加保障房供应量。但其中隐藏的问题也不少。笔者认为至少有两个环节需要警惕:其一,土地交易前地价合理区间的确定;其二,竞价超过地价合理区间后,对开发商的综合评估。这两个环节如果设计不好,监督不到位,就会产生“暗箱操作”,也难以实现政策设计的初衷。 公开透明显然是防止“暗箱操作”的良药。但仅有公开透明还不够,还应该让与某些开发商有利益关联的官员、专家进行回避,让涉及评估的各个环节在操作方式和程序上规范化、法制化、阳光化,土地不再“价高者得”才有望得到落实。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家居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