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李宏剑律师解答: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处分。-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李宏剑律师解答: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处分。
发布时间:2010/4/10 7:31:45
来源:京华时报
     王先生问:我们这个老小区以前没有停车场,也没有物业,大家都把车停在小区内的路边。后来突然来了个物业,给小区内划上白线,开始收取大家的停车费,否则不许进出小区。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用?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李宏剑律师解答:首先物业是突然来的,并没有经过业主允许,他们到小区进行管理是没有依据的。物业对小区内的车位只有管理的权利,即使收取相应的费用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的日常维护,物业没有权利擅自处分。 (记者 彭扬整理)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