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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提醒:安全购房需"一看二查三登记"-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市房管局提醒:安全购房需"一看二查三登记"
发布时间:2010/4/17 9:18:06
来源:重庆晨报
  

  直辖以来,我市房地产业驶入快速发展轨道,开发量成倍增长。2009年,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3639.94万平方米,销售额达1279.57亿元。为了让市民“放心购房,购放心房”,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同时还针对购房中的风险及陷阱,及时提醒购房者。

  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市民注意商品房交易几种常见陷阱:将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再次出售;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采取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等。

对上述陷阱,消费者可采取一“看”、二“查”、三“登记”、四“不轻信”的方式避开。

  1.“看”就是阅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前就要看并细读内容,如楼盘的具体坐落、楼栋号和销售期限等。对无证项目不要轻信,更不要签订买卖协议、给付定金。

  2.“查”就是查询所购房屋状态。对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还可到房屋所在地交易管理部门查询,看该房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已被出售等限制情况,如果有,也不可购买。

  3.“登记”就是指及时办理合同登记。购房者经过“看”、“查”确认无误后就可与开发商签买卖合同。还要开发商进行网上签约并打印合同(网上签约迫使开发商将已售信息传递给交易登记部门。目前,主城区已完全实施网络签约),而不是开发商印制的纸制合同,在网上签约时要亲自输入自己的密码,并注意密码安全。

  签合同后十日内,购房人还要及时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防止开发商将已售房再次出售或拿去抵押。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办理合同登记,还可及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渠道维权。

  4.“不轻信”就是对于开发商所谓的“高回报、高返租”宣传不要轻易相信。不要去购买分零销售的大厅式商铺和农贸市场。听信高收益片面等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投资房地产。要甄别宣传信息,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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