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精装修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的主要内容。-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精装修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0/4/20 7:52:29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媚峰)消费者小强是首次置业者,他近段时间看好一套比较心水的房子,是套精装修房,准备去签合同了,因为是首次置业,他想了解,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哪些内容。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专业人士特别提醒,购买精装修交楼的产品,在合同环节尤其要注意,在装饰、设备标准承诺方面一定要尽量细致,比如约定好厨房用品的品牌、卫浴用品的品牌和一些主要装修材料的品牌,倘若出现问题,合同是最好的维权工具。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