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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或超标购房将不予办理房产证-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骗购或超标购房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发布时间:2010/5/3 22:32: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市住建委昨发布“一家只能新买一套房”实施细则———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了有关“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买一套商品住房”的相关实施细则,自5月1日起,本市购房人不管是买新建商品住宅还是二手住宅,在网签前须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实申报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而该表也将作为购房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如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

  ■不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只能限购一套

  这份名为《落实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0年5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购房家庭是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而商品住宅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房,这意味着,5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不论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要是买住宅,都只能限购一套。

  ■网签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通知》同时明确,自5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记者注意到申报表按购房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分为两种表。其中购房人是成年人的,需填写的信息有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省份、婚姻状况、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和户籍所在省份、有无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姓名及身份证号、所购房屋地址、预售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

  而如果购房人是未成年人,申报表则由购房人的监护人填写。需填写的内容除了所购房屋地址、预售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外,还需填写购房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省份。

  上述两类《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都需购房人及监护人签名,并承诺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中关于“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含交易保证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同时,《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还作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也正是如此,《通知》强调,购房人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骗购或超标购房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还强调,自5月1日起“限购令”施行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超标购房的,将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该负责人也因此提醒购房人,对那些人户分离或想通过假离婚多买房的,一定要如实申报,否则将承担违规成本。

  记者昨天也从多家开发商处了解到,尽管《通知》昨天才公布,但事实上,5月1日当天,北京各家楼盘及中介机构都已经接到了执行通知。“5月1日一早,通过钥匙盘进入我们楼盘的网签系统,就已经有上述通知,一旦有购房人网签,就必须填写申报表了。”多家楼盘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受新政出台影响加上五一放假,这几天还没有人买房,因此这个表还没人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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