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知识:赠送的面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2008年不少开发商在设计楼盘时都采取了利用阳台、凸窗、入户花园等空间给买家赠送面积的方式,如今这类期房到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一个新的问题随即凸显——赠送的面积需不需要付管理费?对此,本报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希望能给读者提供法律上的依据。 案例 福州陈先生:我在2008年6月购买了一套期房,开发商当时承诺赠送面积,当初与开发商签约时开发商并未把赠送部分计入销售面积,仅按实际的建筑面积写进合同,合同中标明的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
律师答疑 若无特殊约定, 以产权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物业公司的收费都有法律文件作为依据,物业服务收费是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不含附属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服务费按房屋买卖合同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业主可先按全部面积缴交,等到产权证办下来,如产权面积不包括所赠面积,买房人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退还多收的物管费。 相关提示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应该要求开发商将所送面积和买房面积同时注明。赠送面积是否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取决于产权证上有无登记。如果产权证上的面积没有将赠送的面积算上,买房人可以不交纳这部分物业管理费。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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