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厦门调查楼盘超低价成交事件 要求明码标价-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厦门调查楼盘超低价成交事件 要求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10/6/4 7:43: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中国青年报)5月28日刊发《厦门:谁买了“超低价”房》后,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厦门地税部门表示,将对此展开调查,直至查清问题。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也约谈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听取情况说明,并要求各企业规范销售价格,明码标价,严格按申报价格公开销售。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税务工作人员解释说,商品房销售就是指销售不动产,如果价格明显偏低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税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纳税调整。厦门市地税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媒体关于“玉滨城三期”和“嘉盛豪园”等楼盘近期出现“低价房”销售成交的报道,将对此展开调查,并在两个月内公布调查结果。

  针对媒体指出的厦门部分楼盘出现“超低价”交易等异常现象,厦门市房管部门对相关房源进行了梳理核查,并约谈了出现销售价格异常问题较多的4家企业。约谈会上,4家企业对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了解释,表示主要有股东(亲属)、员工购买或已销售的房产近期才办理合同登记等原因。

  对此,厦门房管局责令这些房地产企业将剩余商品房销售纳入“一房一价”管理,调整销售价格超过±10%的,应调整预售方案,重新申报预售价格,并要求开发商抓紧对已认购或已预订的商品房在“厦门网上房地产”进行认购登记。

  房管局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网上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应当在3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将自动撤销,网上销售系统将自动恢复该商品房为可售房源,并对认购次数等信息进行自动统计。

  厦门市房管局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认购登记将提高房源信息透明度,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今后,市民可上网查询房屋信息,对于列入“一房一价”管理的项目,其未在网上认购登记的可售房源,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陈捷 记者陈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