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完定金消失4年 开发商起诉后合同解除
买房者马某在向成大公司交纳了3万元定金后便“消失”了4年。开发商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和马某的合同,并要求马某支付违约金。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支持了开发商的请求,判决马某支付违约金3.8万元。 2006年4月,马某与成大公司签约,以130万元购买海淀区一处商品房。双方约定,马某先支付3万元的购房定金,再于2006年4月14日前支付剩余房款。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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