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三套房停贷 买家欲退房胜诉-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三套房停贷 买家欲退房胜诉
发布时间:2010/7/30 11:29:53
来源:新京报
  

  张先生打算购买第三套房,但北京颁布楼市新政,三套房无法贷款,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退房。日前,海淀法院判决称,楼市新政为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判决解除合同。此案为北京楼市新政后首例解除购房合同案。

  卖方坚持要求执行合同

  今年4月12日,宋女士、张先生在麦田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宋女士位于海淀区蓝靛厂一套房屋,双方约定价格为555万元。

签约后,张先生支付定金15万元。

  双方签订合同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房价上涨的政策,其中北京暂停了第三套住房贷款发放。张先生和妻子马女士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张先生申请贷款遭拒。

  张先生认为,因无法办理贷款,自己已无力购买房子,要求解除合同。

  卖方宋女士则坚持要求执行合同。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贷款政策变化属于情势变更,判决解除张先生与宋女士之间的房屋合同,宋女士返还定金。

  法院受理多起类似案件

  承办此案的海淀法院民二庭法官表示,张先生家庭住房套数已达两套,属于《北京市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中暂停发放贷款之情形。该情形属于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的变化,是张先生在买第三套房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若继续履行合同对张先生明显不公平。

  法官称,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如定金等),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所以张先生要求宋女士返还定金,应该支持。

  据了解,北京楼市新政后,5月份崇文法院受理首起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案,目前北京各法院已受理多起类似案件。

  海淀法院此次判决为首例因无法贷款判决解除合同案。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