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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试点支持建保障房 会不会影响个人贷款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公积金试点支持建保障房 会不会影响个人贷款
发布时间:2010/8/7 15:44:51
来源:新华网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4版

  据新华社上海8月6日专电(记者叶锋)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近日“出炉”,保障房建设又多了一条融资渠道。

  今年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已经明确,将来一定时期内的任务量也当是有增无减。规模巨大的保障房建设,所需“钱袋子”何在?业内人士建议,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政府还需承担首要责任,严格落实已有的制度安排,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保障房建设融资多元而充足。

  28个城市“试水”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房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8个试点城市的保障房项目“喝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第一口水”。

  此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同比增长27.54%;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增幅为26.1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级经济师丛诚表示,国内公积金存在大规模的闲置资金,适时调整政策,可以盘活这笔巨额政策性资金,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等。

  此次试点中,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保障房建设融资渠道有待再拓宽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说,除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我国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还有着其他多种制度安排,比如土地出让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一定比例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投入等。

  以土地出让收益为例,2006年5月国务院“23号文”就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2009年11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负责人在向该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介绍,2010年深圳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将安排6.94亿元用于保障房建设。虽然考虑到土地储备有不菲成本(比如动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出让净收益”自然低于“土地出让收入”,但深圳并没有公布保障房建设资金占土地出让收益的具体比例,在社会舆论中引起热议。

  陈杰认为,应严格执行保障房融资的各种政策规定,政府的财政投入应以发挥引导作用为主,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筹集运作应该通过市场化、多元化的渠道。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上海将探索创新公共租赁房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并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拓展保障房建设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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