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延迟交房也要赔钱
南岸区的张女士问:2008年3月,我在南坪一小区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去年7月。但是,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通知我接房。我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交房时间,开发商都没有明确表态。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请问像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延迟交房的法律责任?
汉尊律师事务所龙渝律师答: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下月11日起,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师咨询,也可以前往本报热线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 家居装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