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新规:买房内部认购今日起将被严管
本月起,北京楼市开始执行两项新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方案包括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计划、本期预售商品房情况、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预售资金监管方案等11项内容。 同时,《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也将实施,要求未来开发商提交预售方案时,商品房预售价格、优惠幅度、房屋预留情况乃至摇号流程等40余个方面的细节问题,都应写入方案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
对违规排号、团购、内部认购等违规行为,通知首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上报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外,更需要明确公示优惠幅度。 业内人士指出,对销售流程的监管,避免了之前同一楼盘售价不同的现象,并可规避部分开发商利用团购等借口变相捂盘以及低价销售给关系户等现象。 ■相关链接 《新政解读》·新京报 政策:预售方案中,要明确项目的预售计划。包括项目整体预售计划,每期开盘时间、房屋套数、预售建筑面积等;本期开盘方案,包括暂定开盘时间、预售流程、排号、选房、签约流程;预售方式,包括电脑排号、现场摇号或先到先选等公开方式。 解读:以往开发商具体采取何种方式销售,并不上报和公示,购房人也不能提前知道怎样才能选房和买房。新规制度下,就要求预售方式必须公开透明。 开发商自留房须公示 政策:预售方案中,要明确本期自留商品房情况。包括楼号、房号、规划用途、套数、建筑面积。并说明原因及销售的承诺。 解读:该政策针对的是一些开发商以团购或内部认购的名义来留房,给一些关系户,导致购房人无法买到房的现象。而且开发商留房给关系户,往往会以很优惠的价格。新规明确房价和优惠幅度也要上报和公示,就避免了开发商这种一个楼盘,却以低价销售给关系户的行为。 >>>>详细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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