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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房接连出现 欲让8万户家庭“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08/11/5 11:58:43
来源: 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朱福林
  

政策房让8万户家庭“住有所居”

小图:大屠杀幸存者吴秀兰住进廉租房。

大图:景明佳园是南京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记者宋宁摄

地铁一号线迈皋桥站往东,沿华电路东行两个路口,是南京黑墨营最早的住宅小区———北苑一村。这批现在外立面斑驳的住宅楼,是南京市最早的一批政策性保障住房。早在2001年,南京市就已对“低保户”家庭实施住房保障,2002年南京市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启动。

时至今日,南京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条件进一步放宽。自2002年到2007年,南京7万余户困难家庭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1.17万户低保家庭享受了政府的廉租住房保障。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住有所居”的路上,南京会越走越好。

保障性住房从打破筒子楼开始

“那会我们住的都是筒子楼,过道上搭厨房、公共厕所。”主导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珏回忆起20年前南京市民住房情况时说,“南京的保障性住房,就是从打破这样的筒子楼开始的。”

在人均居住面积不到6平方米的时代,过道上呛人的油烟和厕所里的小便声,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上世纪80年代末,南京市组建了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房改办。房改办组建之初只有七八个人。王珏作为房改办的组建人之一,被从房管局的岗位拉了过来。

“当时房改办的任务主要是研究怎么将住房从供给制分房扭转为市场化分房。”王珏说,1995年后,南京为了推行改革,在房改办体制下成立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和企业单位一起兴建了一大批改善性住房,北苑一村便是其中之一。这批改善性住房,是南京最早的一批保障性住房。

1999年正式搬入北苑一村的陈河家,是南汽集团的老职工,以800元每平方米买了一套45平方米的住房。这套房子当时的总价是36000元,在南汽集团的补贴下,陈河家仅出15000元便买下了这套住房。

政府出售、所在单位补贴,上世纪90年代的住房保障以这样的方式,打破了单一供给制的筒子楼,让更多的家庭住上了相对宽敞的住房。从1995年12月1日南京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算起,南京市向市民出售了一大批公房,这批公房有原来的直属房,也有兴建的住宅楼。这批住房以极其廉价的方式,成为南京第一批保障性住房。

政策房接连出现,住得不憋屈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房改办最初的职能是将住房推离政府的怀抱。但多年后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那就是房改办的职能演变成在政府的怀抱里建房。这种转变,促成了南京保障性住房的真正开端———经济适用房登上南京保障性住房的舞台。

经济适用房的出台,来自南京货币化拆迁的推动。2000年南京市政府颁发了《南京市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宁政发[2000]86号文),在全国范围内第一个拉开了货币化拆迁的序幕。限于当时的经济水平,补偿款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居民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非常有限。以一套50平方米的被拆迁房屋为例,该套住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1000元/平方米,最高一级的区位补偿标准为200元/平方米,过渡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2200元/户,这套50平方米的被拆迁房屋,最多只能获得62200元的补偿。

由于补偿款太少再加上房价上涨太快,2000年以来的这几年中,拆迁遭遇了空前强大的阻力。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住房权益,2002年南京市推出了经济适用房制度。在住房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由政府出资兴建一批价格低廉的住房,再卖给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

2002年6月,南京第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景明佳园开工。这个位于雨花台区共青团路南端的住宅小区,总占地面积46.96公顷,总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自从2003年3月第一期住宅竣工交付以来,现已建成了四期共138幢住宅楼,共有6754套住房,居住人口达到3万人。

经济适用房之后,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等指向性明确的保障性住房,也陆续出现。双和园小区是河西地区第一个交付使用的中低价商品房小区,由16幢小高层组成,共有1134套住房。2006年4月29日迎来第一批住户以来,已有近千户住房困难家庭在这里改善了居住条件。67岁的住户朱家军告诉记者,他们一家2004年房子拆迁前,老少四代7口人挤在一起。“两间房子,儿子儿媳小孩一间,二儿子、老母亲一间,我和老伴就在外面过道上支张床睡觉。”朱家军说,那个时候客人到他家,过道走个人都嫌挤。2004年拆迁,他符合申购中低价商品房的条件,以32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在双和园购买了95平方米的大房子,他大儿子一家也安排了政策性住房,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憋屈了。

申请条件放宽,解决居民住房难

“当初我们住进来,申请书写了一沓子。”第一批入住南京首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景明佳园的住户老李告诉记者,当时申购一套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多次审查。如果不是被拆迁房屋只有25平方米,他和爱人双双下岗,他们家还不一定能买到经济适用房。

南京市在2002年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细则》及《被拆迁困难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办法》中严格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002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月)、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所获货币补偿款在10万元以下、南京本地户口。

经济适用房的规定严格,尽管在此后几年中逐年调整最低月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数据,但是经济适用房仍只是被拆迁户的专属权利。

2008年7月,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明确保障对象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为75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常住南京户口)。据统计,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障对象江南八区约有3万户。

南京市房管局党委副书记黄长安表示,目前设定的住房保障标准还将近一步降低,对住房保障家庭进一步“扩容”。目标是将占南京人口总数20%至25%的城镇低收入人群,约10万户左右,全部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到目前为止,南京已有了相对完善和成熟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方式也发展到了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集资合作建房和申请共有产权的廉租保障等多种。

南京市房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02年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始,南京市每年竣工经济适用房超过100万平方米。截至2008年上半年,南京市已累计竣工经济适用房714万平方米、77637套,12361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8万多户居民解决了住房难题。

[特写]

从买根针都要坐车去市区

到出门几步就能买到菜了

57岁的老李是景明佳园的第一批住户,他记得很清楚,2003年4月8号,景明佳园迎来了第一批13户居民,他是其中之一。在这个南京市第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里,老李已经住了5年半。

老李家的房子在织景苑,70平方米的两房。和8年前相比,老李一家的居住环境已宽敞了很多。8年前,住在石头城附近的老李一家3口挤在25平方米的老房子里。

“刚住进来的时候,买菜要坐车到雨花西路能仁里。”老李说,刚住进景明佳园时,小区周围没有一家商店、菜场,“买根针都要坐车到市区”。来回一趟浪费时间不说,公交车费就是2元,如果乘坐的是空调车,那买一次菜的路费就是4元。对于老李这样一块钱要掰成几份花的家庭来说,买菜的冤枉路费让他们心疼。

随着居住人口的增多,小区门口的第一家商店开张了,接着又有一家。超市、小饭店、洗衣店、药房、菜场……到现在为止,小区门口的商铺已全部被租赁出去。

大屠杀幸存者住进廉租房

老人反复说着“高兴、高兴”

夫子庙贡院街18号403室,在这间33.7平方米的房间内,居住着94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吴秀兰,还有她的小女儿、女婿以及外孙。

“我妈妈吃了一辈子的苦,一辈子没有自己的房子。”老人的小女儿周美华告诉记者,吴秀兰老人1937年在日军轰炸中被炸断了左腿。多年来,老人一直和小女儿在一起生活。由于只能坐在轮椅上,老人上下4楼极为不方便,每次出门都要请人抬下楼来。另外,由于居住的房间小,老人和小女儿两口子只能挤在同一个房间里,床头碰着床尾。老式的窗户,透着有限的光亮。

10月19日,吴秀兰老人从南京市房改办领到了一套廉租房,这套廉租房位于景明佳园秋景苑,42平方米。这位94岁的老人第一次拿到了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在拿到房子的当天,老人坐在轮椅里像个孩子似地笑,仅剩下几颗牙齿的嘴里反复说着两个字:“高兴、高兴、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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