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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需先还清贷款-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房产证“加名”需先还清贷款
发布时间:2011/2/20 9:11:23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婚夫妻想给房产证“加名”须留意

  本报讯 (记者王丽平)进入兔年,顺德房地产交易中心也迎来了一大批想给房产证“加名”的新婚夫妻。记者了解到,不少在去年结婚的家庭,在进入新婚第一年后,在细节上也开始注意起来。不少年轻家庭男女,准备在新年对房产证也进行“联姻”,但是却不知道具体程序怎么办理,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了解了办理程序,不过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新婚夫妻,已买的房产如要联名,需先还清贷款。

  据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夫妻双方对已购房产,办理联名的程序,首先需要夫妻双方持房屋的产权证、结婚证、身份证,亲自到财税分局申请减免有关税费。然后,夫妻双方再持这些证件,还有财税分局减免有关税费的证明,到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申请办理夫妻加名手续。

  另据了解,费用方面,若财税分局批准减免有关税费,则在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理加名时缴交90元的登记费即可。另外,该工作人员也提醒这些准备“加名”的家庭,如果该房产的贷款没还清,就不能办理,只有待还款结清后,方可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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