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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系列短评之六:有人建,没人管?-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保障房系列短评之六:有人建,没人管?
发布时间:2011/4/28 9:39:00
来源: 经济观察网
  

  编者按:2011年,中央将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是“十二五”期间重要的民生计划之一。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如何落实是十分关键的问题。本网资深地产评论员宋尧特推出多篇系列评论,涉及保障房资金问题、土地问题和分配问题等。此文为系列评论之六,敬请持续关注后续评论。

  经济观察网 宋尧/文经济适用房地产权利不发生继承,想想这是多么必要的一条政策。作为国家住房保障福利的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权当然不能像个人私产一样被继承,被当作遗产一样传给下一代。

  不过,令人非常遗憾的是,这样的规定在最近才出台,而且目前也仅限于上海地区,其他地方保障房的性质如何,至今依旧无法可依。

  多数地方政府,甚至包括中央政府依旧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十二五”期间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政治任务之上,而至于这些保障房将来如何管理、如何使用,到目前却没有合适的全国性法规可以遵循,这可能是保障房建设领域中最大的问题所在。

  地方性的法规可以说是层出不穷,但更多时候,这些规章制度的着重点更多是落实在保障房使用权的申请上,主要解决的依旧是近几年大批保障房陆续上市的分配问题,而对后续的管理并没有统一的安排。

  从常理来讲,对保障房的使用有一个进入与退出的问题。一个人也许在工作之初收入很低,能够够上保障房的使用标准。问题是,在经过几年努力之后他改善了生活怎么办?他的保障房使用资格是否应该收回?

  几乎没有地方做过务实的制度建设工作。更多时候,这也与过去保障房建设以经济适用房为主有关。地方政府只管建完之后迅速出售收回成本,能够把牢购买资格审核这第一道关卡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心思去琢磨未来的管理呢?

  在经济适用房领域,相关措施的缺失或许只是带来一大批社会保障资源的无端流失,但在今后公租房比重日益扩大之时,如果还不对此做细致的规定,那公租房就更只是有名无实。

  现在还看不到解决这一问题的迹象,地方政府肯定没有这样的动力,能像上海政府一样卡断保障房私产化口子的做法已属相当难得。在一些地方,公租房的建设甚至有重新沦为单位集资房、重走福利分房道路的可能。

  最近,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出台规定,允许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租房,并表示这些房子可以优先出租给企业员工使用。但什么样的企业拥有这样能建房子的自有地呢?

  目标很容易锁定,那些老牌的国企,那些进入新的工业园区圈地的大投资商。但他们如果打着这样的旗号为自己员工配建房屋,又当如何管理?公租房如此定向供应,其社会保障的意义又还有多大呢?

  地方政府可能很少去问这些,他们关心的是,这些企业出面为他们政治任务的完成贡献了可观的保障房建设数字,至于背后的弊病,那或许是下几届政府的事了。

  在中央政府层面,强调保障房建设,甚至层层下发任务固然态度可嘉,但至关重要的《住房保障法》却迟迟未能出台。保障房建设职责的法律确定,保障房管理体系的缺位都与此法有着莫大关系。

  更需要提醒的则是,中国是一个有着长期福利分房历史的国家,在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存量房市场里,其构成是福利房、保障房、商品房三分天下的局面。很多地方,福利房才是真正的大头。如果不对保障房做严格的界限区分,在许多地方,它其实跟福利房看起来别无二致。

  但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各地政府更关心的,还是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怎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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