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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 户口迁移事项应约定-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购买二手房 户口迁移事项应约定
发布时间:2011/7/1 9:00:53
来源:搜狐焦点网
  

  二手帮

  读者林女士:今年2月份,我花了130多万元在老香洲丹田大厦买了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的学位是珠海市一小。上个月,我迁小孩的户口才发现,原来那个业主还占着户头。原业主说,6月份他女儿大学毕业,他打算等女儿找到工作再把户口迁出去。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原业主立即把户口迁出去?

  记者调查:

  按照户口管理政策相关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的户口。在原产权人户口没迁走前,新房主的户口是不能迁入的。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后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处理起来相当难。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

  -->  据珠海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介绍,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的起诉一般也不予受理。

  记者提醒:

  为避免出现类似林女士这样的户口纠纷问题,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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