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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000万平米房屋要加固 部分楼面积增10%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北京4000万平米房屋要加固 部分楼面积增10%
发布时间:2011/7/5 7:52:04
来源:北京晨报
  

  下月起,全市1980年前建成的老旧房屋都将进行抗震节能改造。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最大规模的综合改造工程。工程将历时10年,财政投入愈百亿,涉及到4000多万平方米的老房子。届时,老房子不仅使用寿命延长至少10年,更加结实耐用,还可能增加面积。本市低收入家庭、已售公有住房的改造费用将由政府补贴。驻京中央单位参照组织开展综合改造。

  4000万平米房屋要加固

  “需要改造的大数是4000万平方米,改造完了能抗8度地震,‘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8月起,本市老旧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将在全市展开。

  他表示,工程由政府提供资金,并组织实施单位对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提出加固建议和改造方案,听取所有权人意见后实施。驻京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参照《意见》组织开展综合改造。

  双2/3业主同意才能改造

  市住建委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李自强向记者介绍了改造工程的具体流程。

  首先要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由区县政府组织开展。抗震鉴定机构出具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报告后,区县政府应当及时建立档案并将鉴定、评估结果书面通知实施责任主体。

  实施责任主体应当根据鉴定、评估结果,及时向区县政府提出综合改造申请。属于已售公有住宅的,实施责任主体应当依法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提出综合改造申请。

  被确定为当年改造的房屋建筑,其实施责任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工程设计,并将综合改造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审定。综合改造设计方案中应包含节能、供热计量温控系统以及附属设施改造内容。

  部分建筑增加10%面积

  据介绍,有的砖砌楼可以通过在外立面上增加剪力墙的方式加固,相当于在孱弱的老楼外增加一个坚固的套子。这样也将增加每户小业主的房屋使用面积。据介绍,对住宅而言每套房屋约可增加10%的建筑面积。

  根据规定,增加房屋建筑使用面积,改造的相关费用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承担,所有权人还须支付新增面积的建安成本等费用。此外,在部分符合规划条件并经批准的楼上,还可以增加一至两层。市住建委表示,增层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之中,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

  由于新增面积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李自强表示,本楼的业主也可以按照“双2/3”原则,选择不增加面积的加固方式。

  待拆房屋不在改造之列

  据介绍,通过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且经评估不具有加固价值的,经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同意后,由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按计划予以拆除。政府将通过保障房对接等方式做好搬迁安置工作。

  对于什么样的危房需要拆除,李自强表示,判断房屋建筑是否有加固价值,主要依靠抗震鉴定确定。通过抗震鉴定确定加固设计造价概算。用效益比(加固费用/拆除重建费用)的方式界定加固与拆除的界限,“就是看改造的费用和重建的费用哪个更大,或者重建费用超出改造费用多少来决定”。他表示,效益比由各区县政府在规定范围内结合辖区实际确定。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目前全市待改造的房屋摸排工作已经完成。在城乡规划中,已经确定或者即将进行拆迁的房屋不在此次改造的范围之内。

  ■改造好处:

  1.抗震;2.使房屋节能能力充分提高,降低采暖季标准煤耗三分之二,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北京市冬季室温标准;3.使附属设施得到更新,房屋建筑的使用更加舒适;4.使房屋建筑使用寿命延长至少10年。

  ■改造对象:

  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纳入本市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 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

  ■释疑

  1、改造对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抗震鉴定需进入房屋建筑现场对砖、砂浆、混凝土的实际强度进行检测,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剔凿。

  综合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抗震加固需对房屋建筑外墙进行剔凿,入户做钢拉杆;供热计量温控系统改造需要一定的入户改管;附属设施的改造也需要入户施工。

  抗震鉴定和综合改造还会产生施工噪音,需要业主、使用人配合。

  2、谁来组织实施综合改造?

  答: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

  直管公房,房屋管理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单位自管公房的实施责任主体是产权单位。

  已售公有住宅,原售房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原售房单位灭失的,现接管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无接管单位的,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私有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明的,实际占有人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

  3、改造费用如何承担?

  答:抗震鉴定、加固价值评估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综合改造费用由实施责任主体承担。实施责任主体经认定属于本市低收入家庭的,由区县财政予以全额或差额补助;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已售公有住宅的抗震加固费用,由市财政予以定额补助,区县财政予以相应补贴。

  采用新型预制混凝土外套加固体系,每套房屋约可以增加10%的建筑面积。增加面积的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费用标准将通过试点工程测算另行制定。

  4、综合改造时间如何安排?

  答:城镇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6月启动,于2012年底前完成;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8月启动,于2015年底前完成。

  农村住宅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工作在2012年启动,于2012年底前完成;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在2013年启动,于2020年底前完成。

  晨报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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