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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定:无证售房将处交易额5%罚款-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哈尔滨规定:无证售房将处交易额5%罚款
发布时间:2011/7/7 8:30:59
来源: 生活报
  

  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该局房产监察大队将与哈市工商局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所联合执法,对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情况,开发企业今后将面临其交易额5%的罚款。

  据介绍,《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对预售人处以交易额5%的罚款。执法部门取得交易额的财务票据,方可进行处罚。

  而实际中,个别开发企业为逃避处罚编造各种理由隐蔽、隐瞒无证售房的事实。另一方面,购房人怕开发企业刁难,不愿出具证明。而房产监察大队没有查账权力,这样就造成了执法工作中的“取证难”,无证售房现象屡禁不止。

  哈市工商局与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后,将对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对外发布广告、信息及虚假注册、抽逃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采取查账处罚。

  对无预售资格的开发企业,在其售楼处张贴公告,明示购房者此楼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适时公布商品房预售“五证”情况,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预售楼盘。哈市行政执法局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84231022。(见习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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