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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经确认可退房!-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消费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经确认可退房!
发布时间:2011/7/8 8:40:14
来源:大江网
  

  市民余女士:我上个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在装修时,我发现卧室的承重横梁有裂痕,找到原房主,房主却不承认横梁有问题,并认为该房已经完成了交付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

  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房屋交付使用后,消费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消费者有权退房,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房屋横梁只是一般问题,不影响居住与安全,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如属于保修范围,消费者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卖主有配合的义务;如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且存在于房屋买卖前,则原房主应承担维修责任。(记者 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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