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调控的初衷是什么
当舆论依旧热衷于开发商是否会因限购、限贷、限价等政策而导致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进而导致房价拐点到来的猜想中时,却有声音发出这样的疑问:究竟调控的初衷是什么?打垮一批企业抑或打倒一个行业究竟是不是调控的标的? 早在去年“新国十条”出台之初,本报就曾发表评论,如果把房地产业比作一个积疴难返的病人,那么急火猛药不是目的只是手段,高烧必须降温,而降温是为了寻找病源、梳理脉络,为进一步祭出治本之策争取时间。而治本之策之一,便是大规模建设保障房。 中央政府的目标是清晰的,手段是严厉的,保障房必须快上多上,还要保质保量。由此,便可真正将中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以此平息沸扬难抑的民怨。再有,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探讨阶段的二元化或者三元化房地产市场结构可以藉此建立。 然而,一道道难题便摆在了地方政府的面前。土地——要地难,土地供应指标不能突破,还必须保证一定的土地财政收入用于还债和城市运营与建设,但同时又要提供大量的保障房用地;资金——超过8000亿元的资金缺口如何填补?依靠讲求资金使用效率的商业银行?寄希望于企业的善举?还是要靠地方政府再度举债?制度——对于有产权的保障房,以江苏为试点的“共有产权”貌似有所突破,并可解燃眉之急,然而其利益分配等细节依旧引发争议。对于原本无产权的公租房、廉租房,靠“租转售”回笼资金的势头已现,但也引发各方口诛笔伐;公平——为吸引企业投入,鼓励企业以自有土地建保障房之举看似立竿见影,但同样招致舆论是否回归福利分房的质疑。 面对如此困难的局面,面对如此众多的困惑,保障房能否保速保质保公平地如期兑现,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笔者认为,最有效的解决手段还是应该回溯本质,找回原点。 其原点便在于地方政府的角色。依照我国的改革方向,政府将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服务型政府用合理的法规、制度引导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于民,而不是靠强硬的行政手段,更不应片面追求经济数据而忽视发展质量。 正如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所说,政府应作为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调节者”而非“驾驭者”,以防止因政府过度干预影响市场配置生产要素的效率;政府应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而非“经营者”,以防政府与民争利和社会公平受到严重损害。 此话正是针对目前饱受诟病的GDP崇拜,一旦GDP增长不再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首要标准,出台更多“切实推动效益型增长、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教育、卫生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举措也便顺理成章。 由此,不难看出破解保障房难题的关键。在中国经济面临硬着陆风险的当下,也许保民生比保GDP更重要,这便需要更多政策层面的突破,而不仅仅纠结于建保障房本身。 此外,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对财富阶层利益的保护。作为执政者,必然也必须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并增进社会和谐,正如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所说的“我从未忘记我住在所有美国人共同拥有的房子里”,但这并不意味着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就必须打击或是剥夺财富群体的利益。 政府是调节者,规则的制定者,并非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 同理,舆论的关注点也应更多放在如何“济贫”而非“劫富”上,理由并不复杂,“劫富”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而“劫富”的成果也未必能落在“济贫”上。 大计初定,壮志未酬,诸多难题也正在考验政府的执政智慧,相信诸多由表及里的创新之举,正在绸缪与兑现中。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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