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者反悔 买家追讨双倍定金
7月18日,家住黄石市团城山的李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公司觅得一套二手房,不料支付一万元定金并签了三方买卖合同后,卖方却中途单方终止合同,李先生遂要求按合同返还双倍定金。
李先生称,18日,他看房后支付了中介公司一万元定金,并于当日与中介公司及卖家杨女士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这一万元是给卖方作为定金,待签署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第一部分房款。因买家原因不购房定金不退,因卖家原因不卖房,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签订后第三天,杨女士告知中介公司称自己不想卖房了,欲终止卖房合同。李先生听后非常恼火,要求另两方赔付双倍定金。 李先生介绍,他是阳新农村人,在黄石做早点生意已两年半,一直以来,他和老母及妻儿四人都挤在租住的一间15平方米的地下室。3个多月前,他好不容易凑齐26万元房款看中一套房子,结果又买不成了。 24日,该中介负责人张女士称,这一万元定金是杨女士要求收取的,但她没有将钱交给杨女士。“她要求先交定金后看房,我们既没说不卖房,也没说把房卖给别人,不存在违约行为。” 对此,杨女士称,她没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也没拿这一万元定金。但中介公司称,签合同时三方都在场,当时收定金是以卖家名义收的,李先生完全知情。 中介公司称可以退还李先生一万元定金,但是不会承担双倍返还责任。杨女士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没得到满意答复,李先生打算起诉中介公司和杨女士,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25日,李先生已向团城山法律服务所申请了法律援助。(记者 赖家琦 实习生 邓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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