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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买三年 被停水无法入住-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新房购买三年 被停水无法入住
发布时间:2011/7/26 17:29:45
来源: 荆楚网
   24日,黄石张女士致电时报记者称,其2008年8月在黄石港佳木景湖丽园楼盘购买的一套新房至今无法入住,因物业公司断水,装修无法开工,无奈在外租房。对此,物业公司称是业主拖欠管理费,不得已而为之。

  当晚,记者在张女士家看到,180余平方米的房子里积满了灰尘,家中水管早已干涸。那么,物业公司为何要给张女士家断水3年之久呢?

  2008年9月10日晚,张女士的丈夫林先生将车停在小区一空地上。次日上午,当他驾车外出时遭到保安阻拦,要求他交10元停车费。

  林先生认为小区空地属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无权收费,且每天10元标准过高,遂要求物业公司拿出收费凭证,物业公司称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林先生于是拒交停车费。

  晚上回家时,林先生发现爱车不见了,报警后,民警在小区停车场上找到他的轿车,但车子的左前轮被锁锁住了。物业公司要求林先生交150元的拖车费和20元停车费才肯还车,林先生无奈答应。

  之后,物业公司向林先生催缴物业管理费,但林先生要求物业对此前的行为给一个说法,僵持中,物业公司停了林先生家的水。

  昨日,记者找到佳木景湖物业管理公司乔经理,他称,事发当日上午,林先生拒绝缴费后将车停在小区进出通道上,影响了其他业主车辆进出。物业公司于是请来托运公司拖车,并租了一把车轮锁将车锁住。之后,林先生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不得已才停水。

  对于收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乔经理称,当时物业公司向黄石市物价局申办的收费许可证正在办理当中,但目前已办好。物业公司一张姓经理称,每天收取10元停车费是佳木房产公司规定的,是一种商业行为。

  佳木景湖丽园一保安称,物业公司规定,买了车位的业主,一年交300元停车费,车位价格在7万元到9万元之间,且只有50年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不买车位,业主停车时每天需交10元停车费。

  记者在该小区调查发现,因认为收费偏高,很多业主都将车停在门前过道上。由于停车过多,过道地板砖被压坏,工人们近期正在翻修。(记者 赖家琦 实习生 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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