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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知识:房地产金融的概念和职能-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房地产知识:房地产金融的概念和职能
发布时间:2011/10/26 9:59:22
来源:u88搜房网
       房地产金融是与房地产有关的各种货币资金的筹集、融通等各种信用活动的总称,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房地产为对象,围绕房地产开发、经营、消费等而进行的各种信用活动。它是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产物。

  房地产金融的基本职能有下列3个:

  1.筹集资金。

  2.融通资金。

  3.结算服务。

  3、金融机构

  无论是货币的收付或借贷活动,在其活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都需要一种专门机构来办理,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分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

  性银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那些经营金融业务但不冠以银行名称的金融机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现代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各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所组成。其中,中央银行居于核心地位,代表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居于主体地位,以营利为目的,直接面向单位和个人经办存贷款和结算等业务。专业银行从事专门经营范围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包括投资银行、储蓄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专业银行,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政策或意图从事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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