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自爆非法集资 告业主求撤销买卖
昨日,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南湾法庭审理一单离奇的案件———开发商竟要求法院以自己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请求判定与业主协议无效;业主方则力证双方协议实为购房合同。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3年前,珠海华夏中广城二期百余名业主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开发商签订借款协议或预购协议购房,结果陷入了索房无门的境地,如今部分业主被开发商告上法庭。原告称,自己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巨额房款而向被告许诺出售房产,被告在明知原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原告提供房款,原告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协议应为无效,而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据原告律师称,与开发商签订了“借款协议”或“预购协议”的业主约有120多名,其中部分业主已经接受了开发商的处理方案。没有同意取消合同、收回房款的业主则被起诉。此次30多名被告的业主里既有持“借款协议”的,也有持“预购协议”的。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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