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一公司高管住房被卖 打官司因无房产证而败诉-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一公司高管住房被卖 打官司因无房产证而败诉
发布时间:2009/4/15 9:48:58
来源:南方网 李朝红
    新加坡籍男子符某在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获得公司赠送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居住了14年后,公司将该房卖给一女子。符某认为房子归他所有,两次庭审虽然败诉,他仍不肯搬家离开。

  符某今年60岁,已回新加坡。昨天,他的代理律师古先生向记者介绍案情。符某自1991年开始,在深圳海滨房产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1月,公司决定将他已居住多年的南山区兴南路京光海影花园C栋27F房赠予给他永久性使用。2007年7月,符某辞职离开公司。

  2007年9月,符某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一罗姓女子将他告上法庭。罗女士称,2007年4月11日,她与深圳海滨房产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买下该公司赠与符某的房子,且办理了房产证,但符某一直不退房。

  经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认为,虽然符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没办房产证,且购房合同约定:“一方或者合同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而此合同并未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因此,法院判令符某搬出房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