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报道】昨天起,南京2009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正式出炉,并在城区各大售楼处使用。据了解,这份新版合同主要对商品房建筑节能条款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对买房人的影响并不大。
南京市房管局商品房管理科科长胡高生表示,新版合同与2008年版一样,所有的建筑节能条款都是依照国务院以及建设部相关规定制定的,“主要是通过合同的形式,给购房者一个建筑节能的承诺”。据了解,新版合同主要对“附件5”中建筑节能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包括完善了屋面保温(隔热)形式以及房屋外门窗(幕墙)内遮阳材料等条款的约定,让买房人更具知情权。他介绍说,自2008版合同强制性地给楼盘加上建筑节能指标后,新建楼盘须符合节能条款才能预售,从而推动节能建筑的普及,也为购房者营造更舒适的环境。
在主城区的一些售楼处,记者了解到现在已经可以通过网络打印新版合同了,不过由于昨天是实施的第一天,还没有买房人使用该合同。“改动并不算大吧,而且节能条款对买卖双方的影响也很有限”,城南一家楼盘的营销人员说,预计到下周才会大量使用新版合同,否则在房管局无法备案。
记者注意到,从2007年起,南京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几乎每年都有新版本,买房人的知情权也日益增大。不过,南京知名验房师丁渤表示,与其“一年一改”,房管部门还不如严格审核条款的内容,更好地维护买房人的权益。他表示,现有的购房合同说到底还是一份“霸王合同”,开发商与买房人的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一旦遇到对开发商不利的条款,合同上全是空白。
“比如交付延期的处罚,开发商只需承担金额很少的违约责任,对购房者明显不利;此外,还有交付时的设备标准、小区附属设施的建设等等,开发商只要想回避,全部都在合同上留白。”丁渤说,相关部门通常认为双方签订合同属市场行为,应坐下协商,处于弱势的购房者其权益难以维护。“与其年年修改,还不如对开发商备案的购房合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有多处空白的疑似‘霸王条款’,就应该坚决退回,要求开发商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备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好买房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