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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经适房资格专属性不可违反
发布时间:2009/5/31 16:50:39
来源:京华时报
  

    读者刘先生问: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表弟是,他申请了一个经适房指标,与我达成了口头协议,把指标让给我,我出钱买,将来办理过户,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回答: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具有专属性,刘先生和表弟达成的协议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当事人明知刘先生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属于主观恶意,协议应属无效。(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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